花蓮縣觀護志工協進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定名為「花蓮縣觀護志工協進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第 二 條 本會之宗旨以結合社會力量,運用社會資源,協助政府推展成人觀護業務,倡導全民守法運動,奠定社會安寧,增進社會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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